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招生客服微信
免费为你答疑,送资料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649(国标)
第四条 学校性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 学校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学校官网:www.ynmhc.com
第八条 办公电话:0871-68314772
第九条 办学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最低分,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证书
第十六条 毕业生待遇。
第七章 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免、补”学生资助保障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翰文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添加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分数线、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高招群、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排名、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目录、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zhaoshengzhangcheng/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