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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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学院录取考生时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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