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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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学习和职业岗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三校生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考试合格证可被我院录取。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学院招收“三校”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按照《普通高等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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