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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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菏泽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菏泽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规定。
山东省、辽宁省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普通文史类、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的规定确定考生位次排序,生源省没有相应规定的,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优先录取位次在前考生。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法:
1.在山东省内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0〕7号)及相关规定。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学校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音乐学(含公费民族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招收流行演唱方向)专业使用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男方向)、舞蹈学(招收体育舞蹈女方向)专业按统考相应方向专业成绩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2.戏曲表演(单招)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先后顺序排序录取。
3.书法学专业在山西省使用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4.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第十五条 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的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第十七条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及生源省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英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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