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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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莆田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莆田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尊重考生所填报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学校优先按出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第二及之后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将把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或投档单位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调配时,如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平行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或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若考生所在省份可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使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
(一)美术类各专业:
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计算公式得出的综合分(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150%。
(二)音乐类各专业:
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注:艺术类各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第十九条 体育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按非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在专业调配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遵守“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申诉电话:0594-2631233)。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校园网及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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