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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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在非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九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学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和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好、外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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