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招生客服微信
免费为你答疑,送资料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对实行按新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实行按新高考录取政策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
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学校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除有明确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外,对文化、专业(术科)成绩均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 + 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第二十条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低要求,最高降分不超过15分。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5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公共外语主要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八条中外合作专业、“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添加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分数线、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招群、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排名、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目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luquguize/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