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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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五章 选拔程序与综合测试

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符合报考条件并报名成功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与高中阶段获奖情况、选考科目符合个数等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材料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评审时,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经审核符合第十四条第(四)项所列5大类专项条件考生,在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基础上另计3分(总分不超过100分)。专项条件不累计计分,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含专项条件计分)从高到低选拔产生入围面试名单,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含专项条件计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排序,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排序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英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排序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英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护理学专业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排序为: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生物、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试办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素养、专业潜质,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名考生组成一组,就抽取的考题进行个人观点陈述并开展讨论。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考生均入围,入围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须参加2020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且需填报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专业,不允许跨专业填报。

第十九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考总分排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含专项条件计分)、选考科目相符科目数。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综合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第二十条 报考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高考总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数线,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总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数线的95%。若招生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0年5月15日9:00—2020年5月29日16:00

(二)查询入围面试资格、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1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自主打印):

2020年6月27日—2020年7月9日

(四)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

2020年7月11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0年7月17日9:00—2020年7月25日16:00

第七章 入学资格复查、报考费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收取报考费140元/生。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测试。缴费办法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咨询电话:0571-86613520

电子邮箱:zsb@zcmu.edu.cn

学校网址: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zcmu.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

http://swytbm.zcm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浙江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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