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省内外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浙江省2018年单独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2036。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学制三年。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第四条学校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是交通运输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院校,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首批“中德汽车机电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试点院校,“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第五条学校占地622亩,全日制在校学生8800余名,教职员工550余名,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技术能手等领衔的一流师资队伍,具备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资源,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称号。设有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慧交通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分院,以及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和15个院属研究机构,设置4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为浙江现代综合交通“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五大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六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托综合交通运输行业优势,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军队、境内外高校等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产学研合作广泛,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设置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招生录取职能机构,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生办监督”的招生体制。学校监察审计处为校内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计划执行。有关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级招生办)、本校招生网站(http:// )公布为准。

第十条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空中乘务、民航运输六个专业学费均为7500元/学年;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邮政通信管理、旅游管理五个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与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合作的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通信技术两个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均为1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均为6600元/学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十二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原则上录取男生。其余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民航运输、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如下:

(1)民航运输:女性身高4000px-4375px,男性身高4300px-4625px;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2)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无色盲、色弱。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女性身高4000px及以上,男性身高4250px及以上。

第十五条面向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的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为物理、化学、技术,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均可以报考该专业。其他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为“不限”,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均可以报考。

第十六条浙江省单独考试的“外贸类”考生,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须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

第十七条面向浙江省招生的录取方式: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面向外省招生的录取方式:根据外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无专业加试要求。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省内外“普通高考”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对浙江省“单独考试”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

第二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有关规定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经考试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者,颁发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通信技术两个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后不能调整专业,学生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专业课程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航海励志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优秀交流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入学报到须知》及有关要求按期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学生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邮政编码311112

联系部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481880,88481758

传真号码:0571-88484891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监督电话:0571-88481805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添加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招群、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排名、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目录、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zjjtzyjsxy/64053.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