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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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正文
第八章 选拔办法
第十七条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主要选拔依据。
(1) 学业水平选拔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3X(选取高中七门科目中
任3门成绩的最高成绩)科目共6门,均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应科目的等第再折成标准成绩。语数外科目每门折算成绩满分为30分,3X科目每门折算成绩满分为20分。各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成绩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
A |
B |
C |
D |
E |
||||
科目 |
语数外 |
3X |
语数外 |
3X |
语数外 |
3X |
语数外 |
3X |
六科 |
折算的标准成绩 |
30 |
20 |
25 |
18 |
18 |
12 |
12 |
8 |
0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150分。
(2) 考生素质特长赋分,最高10分。
(3) 考生选拔总成绩16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150分+素质特长赋分10分。
第九章 体检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或参加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因身体原因不符合专业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请慎重报名。
第十九条 所有学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以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报考人数不足计划的150%,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的8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依次按学业水平测试中英语、数学、语文模块、3X总分成绩、综合素养评价等第优先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第二十二条 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
第十一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四条 工作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最后通知为准)
招生流程 |
日期 |
备注 |
考生网上报名 |
5月 1 2 日8:30至5月28日16:00 |
|
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
5月30日8:30 |
|
网上确认 |
5月31日8:30-6月3日16:00 |
|
成绩查询;拟录取、备录取情况公示 |
6月10 日前 |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
拟录取、备录取结果提交 |
6月10日 |
|
录取及选择确认 |
6月12日—17日 8:30-17:30 |
省教育考试院平台 |
第十二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80-2095018。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三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学校网址:http://www.zimc.cn
2.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imc.cn/
3.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zimc_zsb
4.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316021
5.联系电话:(0580)2095114 2095002 2095036(兼传真)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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