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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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8180000转6101。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第一所引进就业,受到全球知名企业和顶尖学府的青睐,是一所国际化特色鲜明的中外合作大学。

高校名称:宁波诺丁汉大学           国标码:16301         浙江省代码:0182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

1)英国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验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2)宁波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宁波诺丁汉大学毕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第五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获准在浙江、广东二十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统一招生(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省份列入本科批次招生,在浙江省还设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详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三章   录取要求及规则

 第六条   2021年招生专业(类):

(1) 四年都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但第三年提供众多交换及海外学习的机会,含: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传播学、建筑学;

(2)“2+2”模式,即前两年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后两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就读,含:化学(2+2)、统计学(2+2)、环境科学(2+2);

(3) 同时开设两种学习模式:“2+2”模式、四年在宁波诺丁汉大学就读模式。填报志愿时,两种学制分开招生,专业代码单独罗列,含:

・ 英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学与应用数学

  针对新高考“3+3”模式的省份(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  电气类 (含6个专业: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业设计、航空航天工程)

・ 化工与制药类(含2个专业: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其它省份:

・  电气类 (含8个专业: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业设计、航空航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4)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后根据意向及在校成绩选择该大类中所包含的专业。

(5)各省分配的招生专业不同,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可见“宁波诺丁汉大学2021年本科全国28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来源表”。

第七条   学生进校后,结合教学资源、高中文理分科的区别、选考科目情况以及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新生转专业政策》。

第八条   为了便于全英文教学,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并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不低于115分,若报考英语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

第九条  录取方式:

(1)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投档成绩来排序(含小数部分)。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英语、语文、数学三门课程单科成绩排序。

(2)对实行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政策考虑退档。

(3)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辽宁省按各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4)针对新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于内蒙古考生:录取时采用“分数清”原则,将进档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 宁波诺丁汉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 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在按文理分科招生的情况下,若所分配名额招收已满或招收不足,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之间进行名额调剂,安排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将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 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四章  收费与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均按教育成本收取。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2021年本科新生的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00元/人(2+2专业的后两年学费另计,按照英国诺丁汉大学学费收取),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人(四人间)或4500元/人(四室一厅,每室两人),书本费为每学年2500元/人(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还设立丰富的奖学金体系,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标准见学校官方网站上在校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入学学生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泰康东路199号  (邮编:315100)

电话:0574-8818 0000    

电邮:Gaokao@nottingham.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ottingham.edu.cn

招生办微信号: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Nottingham_RAO)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宁波诺丁汉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宁波诺丁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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