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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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招”招生章程 正文

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招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简介

云南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学校下设11个二级学院,50多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

学校秉承“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奉行“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恪守“自强、卓越、报国”的校训,立足云南,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区域化、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注重内涵式发展,先后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79项,其中重点专业3个、教学团队3个、“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共计9项;获得专业类大赛奖23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136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贯彻习总书记“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国际化教育进程。先后与南亚、东南亚、中亚、非洲、欧洲、美洲等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学生数达300多人。越南、老挝、泰国、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坦桑尼亚、也门、卢旺达、布隆迪等国家来校留学学习的学生数达100多人。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省级文明校园”、“云南省学风建设示范学校”“省级平安校园”“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连续九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展望未来,学校继续坚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地方性、应用型、区域化、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发扬“扎根地方、甘于奉献”的基石精神,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大学,成为云南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传承引领、应用人才支撑、科技创新带动和社会服务支持的智力源和主阵地。

国际代码:13909

云南省招生代码:5350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 制:本科4年、专科3年

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由云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杨林职教园区

咨询电话:0871-67978800、67978799 传真:0871—67978755

学院网址:http://www.yngsxy.net

学院微信:YTBU1999

第四条 云南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院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报名、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第八条 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为2500人,具体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院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1

财会类

会计

3年

13000

200

2

财会类

财务管理

3年

13000

175

3

航空类

空中乘务

3年

13000

100

4

航空类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3年

13000

100

5

建筑类

工程造价

3年

13000

200

6

建筑类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12000

150

7

计算机类

软件技术

3年

13000

150

8

计算机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13000

200

9

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13000

100

10

设计类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13000

75

11

设计类

建筑设计

3年

13000

100

12

机械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13000

150

13

机械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13000

150

14

经管类

市场营销

3年

12000

100

15

经管类

物流管理

3年

12000

100

16

经管类

工商企业管理

3年

12000

200

17

经管类

人力资源管理

3年

11000

100

18

经管类

电子商务

3年

12000

150

合计

2500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单招。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考试费由单招院校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

第十二条 考试方式、测试时间及地点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需参加学校单独组织命题的考试。

(一)文化知识考试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实施文件要求执行。

2、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文化素质”考试,以学院官网公布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3月11日-12日。具体以《职业适应性测试通知单》时间为准。

2、测试地点:云南工商学院(云南省昆明市嵩明杨林职教园区)

3、测试要求:考生需带《职业适应性测试通知单》、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考生测试时可带特长作品、获奖证书、纸笔等。

4、测试内容:根据云工商《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在云工商网站“招生入学”页面中另行公布),测试包括整体形象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考核,个人特长展示四个方面,总分200分,测试时间5~8分钟。参加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省统考成绩计入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测试成绩。

5、测试方式:按各专业类别分别由云工商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小组组织测试,并在本专业类别中选择具体专业。

6、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凭获奖证书,由云工商测试专家组认定后,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适当加分。考生报名时,须向云工商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7、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按招生考试院具体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录取公示

2019年3月31前云南工商学院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云南工商学院网站(www.yngsxy.net)进行公示。

报考云南工商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志愿确认(具体时间以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

2019年7月,正式办理投档录取手续,由云工商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考生须知

(一)未按时参加单招报考的学生,请在考试前10天与我校招办联系(0871-67978799),进行补报志愿。

(二)我校单招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放弃单招申请。考生需放弃单招申请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点完成放弃单招确认手续,其它方式申请放弃无效。

(三)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

(四)在免试当年获得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其免试资格可以保留到下一年。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直接与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0871-65120307)

(五)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云南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于2019年8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云南工商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理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云南工商学院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五)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云南工商学院学生管理细则》、《云南工商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六)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云南工商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871—67978800。

第十七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招考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招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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