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正文


第五章入学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对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复试,复查或复试不合格者将按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

第二十九条天津理工大学设有覆盖面近40%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天津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理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60216795

监督电话:022-60216276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邮编:300384

招生网址:zsb.tjut.edu.cnE-mail:zsb@tjut.edu.cn

天津理工大学

添加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天津理工大学分数线、天津理工大学高招群、天津理工大学排名、天津理工大学招生计划、天津理工大学招生目录、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天津理工大学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天津理工大学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天津理工大学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tjlgdx/zsdt/51406.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