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1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苏州大学2021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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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1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正文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1.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专业名称

项目类型

计划

招生范围

音乐学(师范)

声乐、各种器乐

50

江苏、上海、辽宁、安徽、

河南、四川、湖南、湖北、广东

2.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专业名称

项目类型

计划

招生范围

音乐表演

钢琴、弦乐、管乐、

竖琴、打击乐演奏

50

江苏、上海、安徽、浙江、山东、

湖南、湖北、广东、甘肃、河北

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以上两个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涉及的生源地省级统考,考生需要参加且成绩合格。(各地对应的省级统考类别详见附件1)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校考专业考点设置

考点城市

考点名称

地址

线上初试时间

线下复试时间

广州

星海音乐学院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1.21-1.27

2.26-2.27

苏州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

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3.6起

四、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

广东考生只能选择广州考点报名,且广州考点不允许外省考生报名。其余招生省份的考生只可选择苏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广东考生,即日起至1月17日17:00前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报名缴费平台 ,按照网站的要求报名,此阶段无需缴纳报名费。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广东考生,即日起至1月17日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按照网站的要求报名,此阶段无需缴纳报名费。

2.线上初试

(1)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提前注册“艺术升”考试系统(网址: ),并于2021年1月21日10:00起至1月27日17:00前登录“艺术升”考试系统,缴纳初试费用60元/人,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线上初试。

(2)初试内容

乐器类型

科目

考试内容(除管乐外,其他乐器均须背谱演奏)

钢琴

主项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古典奏鸣曲中的一个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小提琴

主项

1、自选巴赫无伴奏曲任一乐章。

2、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中提琴

主项

1、自选练习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曲任一乐章。

2、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大提琴

主项

1、自选练习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曲任一乐章。

2、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主项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

主项

1、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2、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

竖琴

主项

1、自选练习曲一首

2、自选独奏乐曲一首

打击乐

主项

1、军鼓:练习曲或独奏乐曲一首

2、键盘打击乐(木琴或马林巴):练习曲、独奏乐曲各一首

(3)初试结果查询及复试费用缴纳

广东考生须于2021年2月15日10:00起至2月20日17:00止在报名系统( )内查询初试结果。初试通过且省统考合格的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线下复试费用(200元/人),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线下复试资格。

非广东考生须于2月15日10:00起至2月20日17:00止在报名系统( )查询初试结果。初试通过且省统考合格的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线下复试费用(160元/人),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线下复试资格。

3.线下复试

(1)线下复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

广州考点线下复试时间:2月26日-2月27日。缴费成功的参加广州考点考试的考生请于2月24日起登录报名系统( )并按网站提示打印准考证。

苏州考点线下复试时间:3月6日起。缴费成功的参加苏州点考试的考生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3月5日下午13:00至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现场确认、核对信息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不予补考。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到具体事宜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苏大本科招生”微信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复试费用:广东考点200元/人,苏州考点160元/人。

(3)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有主项、视唱、练耳、音乐理论四个科目,满分为200分,其中视唱、练耳、音乐理论三个科目考试内容所有考生相同,主项内容根据乐器类型进行测试,分值及具体内容如下。

视唱、练耳、音乐理论

科目

内容

要求

时间

满分

视唱

看谱即唱

要求音准,读谱及节奏准确。

20

练耳

笔试。准确记录钢琴弹出的内容

字迹清楚

40分钟

25

音乐理论

笔答试卷题

字迹清楚

30分钟

15

主项

乐器类型

考试内容(除管乐外,其他乐器均须背谱演奏)

满分

钢琴

1、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古典奏鸣曲中的一个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4、自选浪漫派或现代派乐曲一首。

140

小提琴

1、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巴赫无伴奏曲任一乐章。

4、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140

中提琴

1、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曲任一乐章。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140

大提琴

1、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曲任一乐章。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140

低音提琴

1、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独奏乐曲一首。

140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2、自选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3、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

140

竖琴

1、自选一条音阶及琶音。

2、自选练习曲一首。

3、自选独奏乐曲一首。

140

打击乐

军鼓、定音鼓、键盘打击乐(木琴或马林巴):练习曲或独奏乐曲一首。

1、军鼓(必考):练习曲或独奏乐曲一首。

2、键盘打击乐(木琴或马林巴)(必考):练习曲、独奏乐曲各一首。

3、定音鼓(选考):练习曲或独奏乐曲一首。

140

注:1.广州考点打击乐器可自带或向考点租借;苏州考点打击乐器由音乐学院提供,考试时

请准备好自己的木槌、鼓棒及一份面试乐谱。

2.视唱、练耳及音乐理论考试大纲请参考附件2。

3.有伴奏要求的曲目考试演奏时必须携带伴奏,伴奏人员考生自带,考试现场不提供。

4.各乐器类型如果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要求一致,可以使用同一曲目。

五、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1.学校按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划定合格线,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本专业录取人数的4倍。

2.考生可于4月5日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1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统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我校校考专业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校考专业复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音乐学院 0512-65882363

网 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九、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按考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学校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必要时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4.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5.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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