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2020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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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正文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SichuanWaterConservancyVocationalCollege)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水利部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四川省优质专科建设学校)

(四)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2638四川省招生代码:5173

(五)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水校路88号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

在体育运动中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项目有特长,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

3.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取。

4.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校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一)。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填报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

2.学校确认。

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后的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www.swcvc.net.cn),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及报名确认,并在系统中网上缴纳130元/生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考生在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在综合测试中(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体育特长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每名普通类高中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顺序志愿:志愿A,志愿B,志愿C;中职类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选择体育特长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体育专项测试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网球、羽毛球项目中确定一项)。

考生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体检结论以生源所在市(州)、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结论为准。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可申请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若考生不愿调整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三)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考生的基础信息导入学院单独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2.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承诺书》(在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推迟举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试题由省统一命制(报考普通类考生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报考中职类考生适用中职类试卷)。

(二)考试地点

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考试,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能力测试。

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体育特长考生专项测试学院制定的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测试及评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技能和综合素质。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通类、中职类)按成绩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之和)划定录取控制线,其中文化考试总分的必须在报考总人数的90%以内。

(二)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考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文化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按语文(10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折算后的总和为文化考试的最终成绩。

2.根据各专业志愿情况,根据招生计划及参考人数制定出录取比例,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在各类单列计划中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顺序优先、遵循志愿、调剂录取”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

3.对体育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三)因单独招生的特殊性,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四)公示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

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3月5日8:00-

20日18:00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及填报学校志愿。

3月23日8:00—27日18:00

考生进入所报学校网站进行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及缴费。

3月28日前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前一天9:00—18:00

考生到我校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另行公布

文化考试:9:00—11:30

综合测试:13:30—18:00

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公布成绩,考生在我校官网查询成绩。

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在成绩公布后,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请,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教务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时间另行通知

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根据录取通知书EMS中“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三)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章程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以四川省教育委员会要求做实时调整。

十一、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

崇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366号

邮编:611231

都江堰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水校路88号

邮编:611830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97168611777(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68611970

招生网址:http://www.swcvc.net.cn

email:swcv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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