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公费师范生本科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四川省省级公费师范生本科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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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公费师范生本科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的通知 正文

有关市(州)招考机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省级公费师范生本科录取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30日18:00-23: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志愿对象为全省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_上的未录取理科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p:ziscc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供学校审录。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自身未达到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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