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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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正文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美丽的中国绿城,广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广西首府南宁市,设艺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财经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院、技能培训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50多个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高,就业质量好,是中国第一批、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7000多人。

学校全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530008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招生网址:http://www.nnzyjob.com

招生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广西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单独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单独招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部分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及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3.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咨询各地市残联。

四、单独招生计划安排

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安排2000人,专业名称、学费标准、计划数等详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五、单独招生测试评定方式

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结合的评价方式,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评价方式

参考《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成文化素质成绩(见表1),最高分为100分。

参照2018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划分的最低标准,将该等次所有考生的分数换算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折合分,即:

学科

A

B

C

D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该等次最低分

文化素质折合分

语文

85

34

72

29

51

20

51以下

10

数学

91

33

67

24

31

11

31以下

5

英语

96

33

69

24

30

10

30以下

5

表1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文化素质成绩表

组合

语文

数学

英语

文化素质成绩

3A

A

A

A

100

2A
(2A+B/C)

A

A

B

91

A

B

A

91

B

A

A

95

A

A

C

77

A

C

A

78

C

A

A

86

1A
(1A+2B)

A

B

B

82

B

A

B

86

B

B

A

86

1A
(1A+1B+1C)

A

B

C

68

A

C

B

69

B

A

C

72

C

A

B

77

B

C

A

73

C

B

A

77

3B

B

B

B

77

1A
(1A+2C)

A

C

C

55

C

A

C

63

C

C

A

64

2B
(2B+1C)

B

B

C

63

B

C

B

64

C

B

B

68

1B
(1B+2C)

B

C

C

50

C

B

C

54

C

C

B

55

3C

C

C

C

41

已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有成绩

D以上

D以上

D以上

20

(二)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使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为《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科目,两科合计最高分为 500分。

1.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最高2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4月13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专业潜能测试成绩最高分为200分;其中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特长分最高计50分:

①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国家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②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并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国家级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③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并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并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5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5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④创新特长生计分:考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⑤突出贡献特长生计分:考生因突出贡献获奖的,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学校评审小组核定后,加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⑥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本项最高限计50分。

2.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3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4月14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分为300分。

六、单独招生测试

1.网上申报流程

2019年3月15日至30日0:00—24:00,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按以下两种路径的其中任意一种进行网上申报。

①网上申报登录路径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考试申报—2019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②网上申报登录路径二,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gxeea.cn)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或“广西2019年高职单独/对口申报快速通道”,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考生首次登陆时,用户名为考生高考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了相关信息和选择好申报专业后,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网上申报。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申报无效。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报手续。

2.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2019年4月8日至13日,已经缴纳单独招生报考费的考生,可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路径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考试申报——2019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

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考生须按准考证的考试安排时间带以下证件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每位考生仅需参加第一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无需参加第二至第六专业的专业潜能测试),在考生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身份验证和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①考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本人的单独招生准考证。

③考生本人符合特长分项目的获奖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

说明: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须在专业潜能测试前将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复印件1份交到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材料审核点;考生无获奖证书、证件的,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专业潜能测试。

2019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不涉及文化,重点考查、测试考生的职业潜在能力,包括专业认知、职业倾向、专业意愿、专业学习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才艺、思维反应、素养气质、形象个性等。专业潜能测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专业特长展示等为主。

4.考生参加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考生须按准考证的考试安排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不涉及文化,主要考查和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因考生错误填涂准考证号码导致计算机不能识别的答题卡,按零分记录。

七、单独招生成绩公布

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和单独招生总成绩。

八、单独招生填报志愿

2019年5月3日至5日,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第二专业志愿至第六专业志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

九、单独招生录取

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即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3.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4.如出现单独招生总分相同时,将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包括特长分的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十、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2019年5月21日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9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录取并符合2019年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2019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9年7月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

十二、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3月15—30日

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

4月8—13日

登录“2019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4月13日

(星期六)上午

考生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

4月14日

(星期日)

考生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4月30日前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单独招生成绩。

5月3—5日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5月8—10日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我校网上录取。

5月21日前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7月前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其他

(一)2019年我校单独招生按本简章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其他单位(含机构、网站等)申报和培训。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19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单独招生专业潜能测试、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上公布为准,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考生守则》并遵守,按时进行身份验证、按时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到场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简章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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