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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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五章 报考对象 及条件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一)单独招生计划只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五)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六章 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 报名及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缴费时间:5月26日-30日。缴费方式请登录学院网站(www.lyvc.edu.cn),在专用缴费平台根据说明进行缴费。
按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我院对每位考生共计收取120元报考费。
第七章 命题、考试及阅卷说明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其中语文120分,数学80分,满分200分。
2、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技能综合能力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3、笔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技能综合能力等。
4、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 综合素质评价由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和学业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满分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测试成绩排名。
(三)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笔试及面试均实行网上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笔试6月3日上午9:00-11:00
面试6月3日下午13:00开始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面试6月3日上午9:00开始
详细测试办法在学院网站(www.lyvc.edu.cn)发布。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鲁教学字〔2018〕26号印发)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录取与公示
(一)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同分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综合评价招生同分考生按测试成绩排名。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二)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整。
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公示预录名单:由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我院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应对应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下载《山东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毕业中学加盖公章,到我校审核,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公示
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章 收费政策
入学后高职学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收费:理工类5000元/年、文经类4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年。学院构建了完善的“奖减免助勤贷”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还设立了院级多种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和勤工助学岗,全力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第十一章 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学历证书、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统招普通专科毕业生一切待遇。
我院实行学分制,学制3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根据学习能力和需要可提前一年或延后3年毕业,期间可申请休学1-2次,2-6年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即可毕业。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生根据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包括校内集中教学与校外分散教学、课堂现场教学与网上异地教学、企业内部培训与网络课程自学、企业(社区)“送教上门”、与企业(社区)联合教学等。
第十三章 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省教育厅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章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招生咨询电话:0539-2872066、2872077
考试咨询电话:0539-2872016
QQ咨询:304953889
监督电话:0539-2872029
学校网址:www.ly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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