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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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理工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陕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市区公布的排序方法以位次高低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及英语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若被录取,只能进行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分数线。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项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再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项目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2021年,我校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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