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闽江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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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闽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闽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成立招生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4.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除考生所在省份有特别规定外,学校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均采用“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调配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⑵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对排名在院校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依录取排序递补录取。

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平行投档的批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非平行投档的批次,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⑷按“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不同专业组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别省级专业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

 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⑵没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6.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制定的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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