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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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医学高等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份招生录取政策。
第十条 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的进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均已满额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与生源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时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入校后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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