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湘潭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湘潭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湘潭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湘潭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湘潭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进行有效联系。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生源省份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第十七条  对于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www.xitedu.cn,咨询QQ:1520841961, 咨询电话:0731-55557887,投诉电话:0731-55557888。

第十九条  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添加湘潭理工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湘潭理工学院分数线、湘潭理工学院高招群、湘潭理工学院排名、湘潭理工学院招生计划、湘潭理工学院招生目录、湘潭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湘潭理工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湘潭理工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湘潭理工学院高招公众号 高招帮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luquguize/湘潭理工学院.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