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桂林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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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桂林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桂林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

第九条  对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高考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可选择修读英语、越南语或泰语。

第十一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

(一)在我校投放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进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时,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三条  体育学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体育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对文理科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体育类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学习。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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