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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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余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余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办法按各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比较,单科成绩不含加分。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认可生源省(市、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认可生源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第十六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无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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