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工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2 编辑:高招帮小莉
商丘工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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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学院录取规则 正文

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商丘工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商丘工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分和文化分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男女比例  对外语只录取英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所有考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给予退档;护理学专业要求女身高160cm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招办、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络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资格复查  在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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