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08 编辑:高招帮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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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正文
录取政策
对于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选择性考试科 目须符合我校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 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75%计入;面试成绩满 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20%计入: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计入。以 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各项分值保留至2位小数)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 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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