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04 编辑:高招帮小莉
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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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正文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特别提醒: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济南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nvc.cn)选报学校和专业。

(三)缴纳网上测试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25日-27日12:00之前登陆济南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nvc.cn)缴纳网上测试费,各专业均为80元(参照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

(四)考试时间安排

5月29日登录济南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jnzy.cn)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5月30日参加模拟测试,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月1日-3日8:30-11:30,13:30-17:00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和准考证所明确的时间为准。

(五)考试形式

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上测试的形式开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网上测试内容主要有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潜质四个部分,总分400分。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总分400分,占总成绩40%(160分);二是网上测试科目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潜质四个部分,总分400分,占总成绩60%(240分)。

2、考前准备

考生须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主要包括:带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纸张、签字笔,下载好网上测试系统,保证独立房间,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六)录取:我校对网上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网上测试成绩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参与排序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单独招生成绩(网上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综合评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网上测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单列,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军人录取后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录取率、师资、实训条件等多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配。

(七)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5月24日16:00之前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免试书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网上测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八)考生告知: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校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科类专业5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执行全省统一指导收费标准收费;住宿费严格按省发改委规定收费。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来我院就读,我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一系列减免学费、奖学金等优惠政策:

1、对曾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

2、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6000元、4000元。

3、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在校期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毕业,学院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济南职业学院各二级学院招生负责人及咨询电话

二级学院

招生负责人

咨询电话

机械制造学院

牛老师

13305315781

中德技术学院

李老师

13964086706

电子工程学院

郭老师

13668813366

计算机学院

贾老师 刘老师

13075380620 15588880862

财经商贸学院

张老师 姜老师

15066655706 13793153788

创业学院

齐老师

15275315777

旅游管理学院

陈老师

15165500397

学前教育学院

王老师 张老师

17853171991 18660801705


说明: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jnvc.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nvc.cn

济南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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