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内容如下,更多高招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高招帮APP和高招帮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高招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高招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招生客服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高招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高等院校。)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正文
2020年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黑龙江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3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松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哈南校区:哈尔滨市哈南第十六大道崇文路9号。
第十一条 咨询电话: 0451-56890198 0451-56890199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总体部署、招生计划的确定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同时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需要和生源情况,面向全国制定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专业、人数,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改革省份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录取。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综合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排序)。
第十九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主管部门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专业分配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语种,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及本章程有关规定,对思想品德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我校即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参加各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编导类和主持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各省招生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章 学费及资助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我校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黑龙江工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由黑龙江工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如果有与国家或各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工商学院
添加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客服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高招帮”,关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在高招帮微信公众号输入【黑龙江工商学院分数线、黑龙江工商学院高招群、黑龙江工商学院排名、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计划、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目录、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办电话、黑龙江工商学院王牌专业】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黑龙江工商学院高考招生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cnjiao.net/hljgsxy/76621.html
推荐阅读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辽宁省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辽宁 普通考生 物理科目组 本科普通类 金融学 345 454 400.73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
日期:11-17 阅读量:2194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内蒙古自治区高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内蒙古 普通考生 文史 本科普通类 财务管理 393 397 395.60 2021 内蒙古 普通考生 文史 本科普通类 会计学……
日期:11-17 阅读量:2189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新疆维吾尔自治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新疆 普通考生 理工 本科普通类 金融学 282 336 299.00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日期:11-17 阅读量:2187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福建省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福建 普通考生 物理科目组 本科普通类 会计学 408 466 432.80 2021 福建 普通考生 物理科目组 本科普通类 金融学 409 455……
日期:11-17 阅读量:2160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天津市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天津 普通考生 综合改革 本科普通类 财务管理 449 453 449.90 2021 天津 普通考生 综合改革 本科普通类 会计学 451 466 45……
日期:11-17 阅读量:2150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山东省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山东 普通考生 综合改革 本科普通类 财务管理 474 476 475.00 2021 山东 普通考生 综合改革 本科普通类 会计学 469 476 47……
日期:11-17 阅读量:2146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四川省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四川 普通考生 理工 本科普通类 财务管理 425 445 431.30 2021 四川 普通考生 理工 本科普通类 软件工程 424 442 430.50 2021……
日期:11-17 阅读量:2146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甘肃省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甘肃 普通考生 文史 本科普通类 财务管理 419 425 421.80 2021 甘肃 普通考生 文史 本科普通类 会计学 428 446 436.00 年份 省……
日期:11-17 阅读量:2129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黑龙江省高考最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黑龙江 普通考生 文史 本科普通类 财务管理 354 404 361.15 2021 黑龙江 普通考生 文史 本科普通类 会计学 364 421 374.56 2……
日期:11-17 阅读量:2128 -
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广东省高考最低
年份 省份 招生类型 科类 批次 专业名称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2021 广东 普通考生 综合改革 本科普通类 电子信息工程 444 446 445.20 2021 广东 普通考生 综合改革 本科普通类 通信工程 4……
日期:11-17 阅读量:2126